叶良芳:民企与国企同罪同罚的法理证成 | 职务犯罪数额双轨制正式退场
法学学术前沿
2026-05-21 19:28
文章摘要
本文由浙江大学光华法学院叶良芳教授撰写,发表于《上海法治报》。背景: 长期以来,我国对民企与国企人员实施的职务侵占、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等“民企犯罪”与“国企犯罪”在定罪量刑上实行“数额双轨制”,即同等数额的犯罪,民企人员的处罚门槛更高、刑罚更轻,这被认为有违平等保护原则。研究目的: 本文旨在为2026年最高法、最高检联合发布的《关于办理贪污贿赂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二)》中取消双轨制、实行“同罪同罚”的规定提供法理证成,回应关于该解释可能超越司法解释权限的质疑。结论: 文章从三个层面论证其正当性: 第一,从实质正当性看,民营经济地位上升使其内部腐败危害具有显著外部性,基于身份的差别对待违背行为刑法立场和罪责刑相适应原则,“同罪同罚”实现了形式正义与实质均衡。第二,从形式合法性看,司法解释统一数额标准是在法定量刑幅度内的技术性细化,并未改变犯罪构成要件,属于司法解释的合法边界,不违反《立法法》。第三,从技术逻辑看,“参照适用”并非等同适用,而是在承认两罪本质差异的前提下选择统一的操作标准,并保留了司法机关根据个案情况进行适当裁量的空间,是合理且审慎的制度选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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