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理解宪法“最高的法律效力”|许瑞超:宪法和一般法律的关系构造

法学学术前沿 2026-04-19 17:45
文章摘要
本文围绕我国宪法“最高的法律效力”这一核心命题,探讨了宪法与一般法律的关系构造。背景上,文章基于我国宪法序言中“国家的根本法,具有最高的法律效力”的宣示,指出其逻辑前提在于法律体系中宪法与一般法律的二元区分及“宪法为高阶、一般法律为低阶”的双阶结构。研究目的旨在厘清宪法与一般法律关系的理论框架,从宪法作为“授权—审查规范”与“实体—内容规范”的双重属性出发,提出关系构造包含规范效力控制与规范内容确定双重向度。结论认为,规范效力控制向度对应有效性命题,强调法秩序是以宪法为构成条件、兼具实证性与正确性的合宪秩序;规范内容确定向度关联宪法化命题与具体化命题,表现为部门法的合宪性调适及对宪法规范的分殊化落实。文章最终强调,需在宪法至上性与部门法自主性之间寻求平衡,以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
如何理解宪法“最高的法律效力”|许瑞超:宪法和一般法律的关系构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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