梅夏英:数字平台法律属性是什么 | 在技术体与组织体之间

法学学术前沿 2026-04-15 20:06
文章摘要
本文探讨了数字平台的法律属性,认为其本质是介于技术体与组织体之间的复杂现象。背景方面,数字平台作为数字技术的基础现象,其法律研究长期滞后于技术发展,缺乏统一的理论框架。研究目的旨在系统分析数字平台的技术体品性(如节点性、去中心化、比特性)及其引发的社会组织形态变革(如平等开放性、扁平化、自组织性),进而构建其法律属性的理论分析框架。结论指出,数字平台的法律规制应超越传统公私法二分,基于公共性原理,采用公法优位主义、技术规范主导和平台自治相结合的原则,通过国家强制监管与平台原初自治的平衡,使超级平台服务于社会秩序与福祉。
梅夏英:数字平台法律属性是什么 | 在技术体与组织体之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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