冯慧鑫:清代不动产交易先买权
中国历史研究院
2025-12-24 17:30
文章摘要
本文探讨了清代不动产交易中原业先买权及其衍生权利。背景上,清代民间普遍存在“产动归原”习俗,原业在不动产转卖时享有优先购买权,并衍生出声索权、分享增值、索取上业礼等权利。研究目的在于通过分析民间文书和诉讼案例,厘清原业先买权的实践逻辑及其对土地交易的影响。结论指出,原业先买权贯穿不动产转卖前后,其衍生权利实为对让渡先买权的经济补偿;雍正八年清廷立法限制原业借权掯勒,但民间习俗延续至清末,体现了传统“恒产”观念下维持产权稳定的努力,也反映了官府在情、理、法之间的动态平衡。
本站注明稿件来源为其他媒体的文/图等稿件均为转载稿,本站转载出于非商业性的教育和科研之目的,并不意味着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如转载稿涉及版权等问题,请作者速来电或来函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