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佳臻:元至明初法律六部分类及政务六部化

中国历史研究院 2025-11-12 17:00
文章摘要
本文探讨元至明初政务六部化与法律六部分类体制的形成。背景上,元朝采取“不立成宪”治理模式,以公文书流转和“例”为核心处理政务,导致机构职能模糊与效率低下。研究目的为分析政务运作如何推动六部成为中枢关键,并影响法律编纂体例变革。结论指出,元朝通过公文程序强化中书省与六部职权,形成“百司—中书省—六部”链条,促使政务按六部职能分类;这一趋势被明朝继承,法律编纂从唐宋事类体例转向六部分类,且朱元璋废相是政务六部化的必然结果,奠定了明清法律体系基础。
陈佳臻:元至明初法律六部分类及政务六部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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