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往期回顾】武亦文:《民法典》第1223条(缺陷医疗产品及不合格血液致害责任)评注
法学家杂志
2025-10-11 09:00
文章摘要
本文围绕《民法典》第1223条关于缺陷医疗产品及不合格血液致害责任的规定展开分析。背景方面,该条文源于《侵权责任法》第59条,旨在解决医疗损害责任中缺陷产品及血液致害的法律适用争议,明确责任主体以保障患者权益。研究目的上,文章系统阐释了条文的规范定位、构成要件、法律效果及举证责任,强调缺陷医疗产品致害适用无过错责任,不合格血液致害应同等对待,并以不合理危险为缺陷认定标准。结论指出,责任主体包括医疗机构、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等,外部责任形态为连带责任,并探讨了惩罚性赔偿的适用空间,最终责任由过错方或生产者等承担,同时详细说明了追偿权行使及举证责任分配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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