阅核制有其存在理由 但有违司法认识论一般原理 | 宜限定适用 不宜全面适用

法学学术前沿 2025-09-12 17:11
文章摘要
本文从司法认识论角度对阅核制进行检讨。背景方面,阅核制是裁判文书发出前需经院庭长审阅把关的制度,各地法院实施标准不一。研究目的旨在分析阅核制是否符合司法认识论原理,发现其存在三大问题:违反亲历性原则、剥夺当事人辩论权、可能导致监督越位。结论认为阅核制违背司法认识论一般原理,建议取消或严格限定适用范围,仅对重大复杂案件进行形式校核,同时明确阅核意见的参考效力,通过诉讼程序内的救济机制来确保裁判妥当性。
阅核制有其存在理由 但有违司法认识论一般原理 | 宜限定适用 不宜全面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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