期刊|苏州大学学报(法学版)2024年第4期要目:农村法治

法学学术前沿 2024-12-05 19:54
文章摘要
本文探讨了村民自治组织与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关系,特别是在发展新型农村集体经济背景下的交织关系。文章指出,村民自治组织和农村集体经济组织都是农民集体的执行机构,各自承担不同的职能。立法通过确立主体代表化的权利行使机制,将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确立为集体所有权的当然行使主体,解决了集体所有权的主体虚化问题。在未设立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地区,村民委员会和村民小组依法代表农民集体行使集体所有权。文章还讨论了村组分级的代行关系,强调不得改变既有的集体所有权关系。
期刊|苏州大学学报(法学版)2024年第4期要目:农村法治
本站注明稿件来源为其他媒体的文/图等稿件均为转载稿,本站转载出于非商业性的教育和科研之目的,并不意味着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如转载稿涉及版权等问题,请作者速来电或来函联系。
法学学术前沿
最新文章
热门类别
相关文章
联系我们:info@booksci.cn Book学术提供免费学术资源搜索服务,方便国内外学者检索中英文文献。致力于提供最便捷和优质的服务体验。 Copyright © 2023 布克学术 All rights reserved.
京ICP备2023020795号-1
ghs 京公网安备 11010802042870号
Book学术文献互助
Book学术文献互助群
群 号:604180095
Book学术官方微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