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沿|赵精武:论聚合平台的数据安全保障义务

法学学术前沿 2024-11-27 16:59
文章摘要
本文由北京航空航天大学法学院副教授赵精武撰写,探讨了聚合平台的数据安全保障义务及其法律性质。文章指出,聚合平台作为“平台的平台”,其核心业务是撮合用户与网络平台达成交易,但其数据安全保障义务内容及其履行标准存在认定难题。作者提出,将聚合平台认定为电子商务平台更为契合其业务模式,并分析了聚合平台与网络平台之间的法律关系,提出聚合平台的数据安全保障义务应包括事前审核入驻网络平台数据安全保障能力的一般性注意义务以及特定的法定义务。文章还讨论了聚合平台的法律责任承担形态,指出聚合平台应承担补充责任和连带责任,具体取决于其是否尽到注意义务和督促义务。
前沿|赵精武:论聚合平台的数据安全保障义务
本站注明稿件来源为其他媒体的文/图等稿件均为转载稿,本站转载出于非商业性的教育和科研之目的,并不意味着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如转载稿涉及版权等问题,请作者速来电或来函联系。
法学学术前沿
最新文章
热门类别
相关文章
联系我们:info@booksci.cn Book学术提供免费学术资源搜索服务,方便国内外学者检索中英文文献。致力于提供最便捷和优质的服务体验。 Copyright © 2023 布克学术 All rights reserved.
京ICP备2023020795号-1
ghs 京公网安备 11010802042870号
Book学术文献互助
Book学术文献互助群
群 号:481959085
Book学术官方微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