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锴:论行政复议变更决定的限定适用 | 视点

法学家杂志 2024-11-22 09:35
文章摘要
修订后的《行政复议法》调整了变更决定的适用模式,从混同适用转变为限定适用,旨在强化变更决定在特定情形下的适用,以更好地化解行政争议。文章详细分析了限定适用的立法动因、具体情形和保障措施。立法动因包括确定适用和有限适用两个面向,具体情形涵盖内容不适当、未正确适用依据以及事实不清、证据不足等三种情形。保障措施包括禁止不利变更、程序性权利的保障和行政复议委员会的设置。通过这些措施,旨在确保变更决定在特定情形下的有效适用,从而提升行政复议的实效性。
黄锴:论行政复议变更决定的限定适用 | 视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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