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绍坤 李俊|论“ 三权分置” 中土地经营权人的赔偿责任

上海市法学会 东方法学 2024-10-12 07:30
文章摘要
本文探讨了在“三权分置”政策下,土地经营权人的赔偿责任问题。文章首先分析了土地经营权的性质,包括物权说、债权说和物权与债权两分说,并指出土地经营权人可能承担的赔偿责任类型,包括合同关系中的赔偿责任和非合同关系中的赔偿责任。接着,文章详细讨论了赔偿责任的产生原因,如承包地的物理损害和生态环境损害,以及不同类型赔偿责任中的请求权主体。最后,文章还探讨了赔偿金的归属、恢复原状的适用和惩罚性赔偿的可能性,并指出土地经营权人的赔偿责任与行政罚款并不相互排斥,但在适用上民事赔偿责任具有优先性。
房绍坤 李俊|论“ 三权分置” 中土地经营权人的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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