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术 |《土地管理法》第78条的法教义学分析

法学学术前沿 2024-09-25 10:25
文章摘要
本文通过对《土地管理法》第七十八条的法教义学分析,探讨了农村村民违法占地建住宅的执法职责争议及其纾解。文章指出,修正后的《土地管理法》在农村村民违法占地建住宅的执法职责上,农业农村主管部门和自然资源主管部门之间出现了难以协调的困局。基于体系解释和目的解释,第七十八条中的“土地”应与第七十七条保持一致,即指全部类型的土地,不应以地类界分执法主体;基于文义解释和目的解释,“住宅”兼具居住和财产属性,不宜以单一属性进行认定。因此,农村违法占地建住宅的执法职责宜交由农业农村部门。文章还分析了司法实践中的三种裁判思路,并提出了通过综合行政执法改革解决执法职责争议的建议。
学术 |《土地管理法》第78条的法教义学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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