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道 | 于文豪:“五四宪法”对国家监督体系的奠基
法学学术前沿
2024-09-06 11:10
文章摘要
“五四宪法”奠定了新中国国家监督体系的基本框架,以人大制度为基础,行政监察和检察监督为重要方式,政协发挥政治监督功能。该体系确定了人民代表大会在国家机构中的基础地位,丰富了民主集中制的权力运行机制,巩固了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核心地位。然而,该体系存在宪法实施不足、监督内涵缺失和党内监督弱化的问题。未来,应坚持与完善党和国家监督体系,实现党内监督与国家监督的贯通融合,国家监督体系内部的协调衔接,民主制度和程序的完善便捷,以及公民基本权利的充分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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