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甦|语义密构解析:农民集体所有与本集体成员集体所有
上海市法学会 东方法学
2024-07-08 07:30
文章摘要
本文深入分析了“农民集体所有”与“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在法律和政治经济学语境中的不同含义及其相互关系。文章指出,“农民集体”是政治经济学概念,反映物质性的经济关系,而“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是法学概念,反映观念性的法律关系。两者之间是异质同体的社会存在,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是农民集体的法律形式。文章还探讨了农村集体经济法治体系中财产法与组织法的内在统一性,强调了在农村集体经济法治建设中实现观念的一致性和语义的清晰表达的重要性。
本站注明稿件来源为其他媒体的文/图等稿件均为转载稿,本站转载出于非商业性的教育和科研之目的,并不意味着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如转载稿涉及版权等问题,请作者速来电或来函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