曹青云 | 论柏拉图《泰阿泰德》的“知识”定义
哲学研究
2024-06-05 07:10
文章摘要
本文深入探讨了柏拉图在其著作《泰阿泰德》中对“知识”的定义及其哲学意义。文章首先介绍了柏拉图提出的三种知识定义:知识是感觉、知识是真信念和知识是“真信念加逻各斯”,并指出这些定义在对话中均被否定。然而,通过深入分析“逻各斯”的含义,柏拉图挽救了第三个定义。文章认为,柏拉图的知识论是基础主义的,即将对一个对象的知识还原为其构成原因的知识。《泰阿泰德》提供了一个关于知识的“弱的”定义,即知识是真信念,当且仅当这个信念是关于认知对象的区别性特征即原因的,并且获得这个信念的活动不是偶然的,而是包含了对原因的理解。这一理解放宽了认知对象和认知主体的标准,允许从信念过渡到知识,并允许认知主体对认知对象的渐进理解。尽管关于理念的知识仍然是最严格的,但柏拉图允许我们从分有理念的经验世界向理念世界不断靠近,这条道路依赖于人的理性逻各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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