患者死亡医院赔偿90万,所欠54万医疗费为何不能抵扣?
梅斯医学
2026-07-03 07:50
文章摘要
本文围绕一起医疗损害赔偿纠纷案展开。患者因脑梗死后进行大脑中动脉血管成形术,术后出现颅内出血最终死亡。尸检显示死亡与手术相关。患方诉称医院诊疗行为存在过错,导致患者死亡。两次医疗损害鉴定均认定医院存在未尽到充分告知义务和高度注意义务的过错,该过错与患者死亡后果之间存在同等因果关系。法院最终判决医方承担50%的赔偿责任,即赔偿患方各项损失90余万元。案件焦点之一在于患者拖欠的54万余元医疗费能否在赔偿款中抵扣。二审法院明确,医疗费争议属于合同之债,与本案的侵权之债属于不同法律关系,医院需通过另案主张债务清偿,不能直接抵消。文章还深入分析了医疗损害责任认定中的“高度注意义务”(包括风险预见、风险回避、损害救治义务)以及医疗费抵销的法律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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