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栋:清代杀人罪的体系逻辑|异于近日德日刑法的“过失-故意”二分
法学学术前沿
2026-05-27 17:37
文章摘要
本文旨在从体系化视角重新审视清律“人命门”的立法逻辑。背景方面,传统中国法基于“人命关天”理念,对杀人行为进行了严密规制,清代律学家以“六杀/七杀”概括其学理逻辑,但“人命门”20条律文间的复杂关系仍需阐明。研究目的在于揭示这些律文的内在体系。结论指出,清律“人命门”并非杂乱无章,而是围绕“谋杀”“斗殴杀”“过失杀”和“威逼杀”四个核心罪名构建的“四杀”体系。其中,“故杀”“戏杀”等皆从“斗殴杀”孳乳分化;“威逼杀”则作为“准他杀”独立存在。同时,通过“尊长为人杀私和”等条反向规范,实现对人命的全面保护。这种体系不同于近代德日刑法“过失-故意”的二分法,体现了传统中国法主动矮化规范、寻求与事实沟通的特征,具有实用性和一定抽象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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