孙中原|论行政规划的强制性

上海市法学会 东方法学 2026-04-15 07:30
文章摘要
本文探讨了行政规划的强制性在法治语境下的演变与规范。背景上,行政规划在我国国家治理中作用关键,但其强制性特征并非固有,经历了从计划经济时代的“天然属性”向市场经济和依法治国背景下“外部属性”(即需法律授权)的转变。研究目的在于分析规划强制性的理论争议(肯定说、否定说、情况说),剖析其内在机理(基于国家公权力、公共利益和行政效能),并系统阐述法律如何通过效力、程序、后果追究等方式表达强制性,以及如何构建实体、程序与救济相结合的规制路径以防止权力滥用。结论认为,强制性是规划实现公益目标的重要保障,但必须在法治框架下受到严格约束,通过法律保留、程序正义和多元救济机制,实现行政效能与个人权益保护的平衡。
孙中原|论行政规划的强制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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