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往期回顾】谢冰清:论越权代表行为的效果归属与责任承担——以法释〔2023〕13号第20条为中心
法学家杂志
2025-12-19 09:00
文章摘要
本文以《民法典合同编解释》第20条为中心,对越权代表行为的效力与责任认定进行了体系化分析。背景上,越权代表行为的效力与责任认定长期困扰学术界与实务界,相关司法解释虽试图明确规则,但其解释基础与适用逻辑仍需澄清。研究目的旨在通过区分代表权限制来源(法定限制与约定限制),厘清越权代表行为的效果归属与合同效力判断的关系,并探讨相对人审查义务及非善意时的责任承担路径。结论指出,应摒弃“法定代表人的行为视同法人行为”的传统观点,采取三步走裁判规则:首先根据限制类型判断效果归属;其次依据民事法律行为效力规则判断合同效力;最后在此基础上确定责任承担,法人违约责任取决于合同有效与否及违约行为,非善意时宜类推适用无权代理规则,法人独立过错可构成侵权责任。
本站注明稿件来源为其他媒体的文/图等稿件均为转载稿,本站转载出于非商业性的教育和科研之目的,并不意味着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如转载稿涉及版权等问题,请作者速来电或来函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