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瑞:法院为何从参与诉源治理变为主导?| 诉源治理的四重悖论及其化解

法学学术前沿 2025-12-05 21:26
文章摘要
本文以诉源治理为研究对象,探讨其在推进过程中产生的四重悖论及其成因与化解之道。背景方面,诉源治理作为新时代“枫桥经验”的重要内容,旨在通过前端预防和多元解纷机制化解社会矛盾,是国家治理现代化进程中的法治实践。研究目的上,文章旨在揭示诉源治理实践中法院从参与变为主导的职责悖论、调解强制前置与尊重诉权的程序悖论、多元解纷需求高与社会调解组织能力不足的能力悖论,以及指标考核与公正感受损的效果悖论,并分析这些悖论源于司法、行政和治理多重制度逻辑的冲突。结论指出,化解悖论需转变观念,包括明晰法院在社会治理中的边界、重视司法在解纷之外的政治与文化功能、理性评估非诉解纷机制的作用,并全面看待诉讼数量增长,避免简单归因于社会矛盾激化,从而在制度层面完善衔接机制、确立司法有限参与原则并构建合理考核体系。
张瑞:法院为何从参与诉源治理变为主导?| 诉源治理的四重悖论及其化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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