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法既判力理论过时了吗?|刘仁文:从旧兼从轻原则应当扩大适用至生效判决
法学学术前沿
2025-09-27 08:51
文章摘要
本文探讨刑法中从旧兼从轻原则是否应扩大适用至生效判决的问题。背景上,现行《刑法》第12条将该原则限于未决犯,以维护判决稳定,但法定犯增加和法律频繁调整的时代背景下,可能背离法益平衡和实质正义。研究目的旨在论证扩大适用的必要性与可行性,通过分析国际公约(如《公民权利和政治权利国际公约》第15条)和域外立法(如法国、意大利、俄罗斯等国的刑法规定),指出既判力理论已被人权保障理念超越,法的安定性应让位于公民权利。结论认为,我国需在《刑法》修改第12条第2款,并在《刑事诉讼法》增设专章程序,允许新法溯及生效判决,以实现刑事法治现代化,具体包括三种情形:除罪化时撤销有罪宣告、轻刑化时减刑或变更刑种,并消除犯罪附随后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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