聂滢|AIGC视角下数字创意产业版权保护的法理检视与规则解构
上海市法学会 东方法学
2025-09-23 07:30
文章摘要
本文从AIGC视角探讨数字创意产业版权保护的法理检视与规则解构。背景方面,生成式人工智能技术催生文化新质生产力,数字创意产业成为国民经济新兴支柱,但AIGC作品的版权认定在司法实践中存在争议。研究目的旨在通过法理检视化解独创性标准与人格理论的紧张关系,提出以"读者中心主义"和"客观独创性"为标准考察AIGC版权性的理论路径。结论认为应采纳著作权二元主体结构,将AI拟制为形式主体,赋予人工智能企业有限著作权益,在功利主义视角下为企业提供适当激励,同时通过法律拟制理论实现创作主体与权利主体的分离。
本站注明稿件来源为其他媒体的文/图等稿件均为转载稿,本站转载出于非商业性的教育和科研之目的,并不意味着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如转载稿涉及版权等问题,请作者速来电或来函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