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往期回顾】朱晓艳:论我国刑法中的被害人自我答责
法学家杂志
2025-09-10 09:06
文章摘要
本文从历史溯源和现代法理两个维度系统探讨了我国刑法中的被害人自我答责理论。背景方面,研究揭示了中国古代刑律(如元代"自害"规定和清代司法先例)早已存在自我答责观念,其思想源于"各爱其身"的伦理要求。研究目的在于建构中国自主的法学知识体系,论证被害人自我答责并非舶来品,而是具有本土实践基础的基本归责原理。结论表明,该理论的法理基础在于个人自我决定权,通过四个适用要件(个人法益、答责能力、风险认识和风险支配)对"准教唆""准帮助"行为、不作为犯罪和结果加重犯等场域进行构成要件符合性的逆向检验,能有效限制刑法介入,体现刑法最后手段性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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