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坤 | “四法并置”:迈向适应性治理范式的人工智能立法
法学论坛
2025-07-22 10:42
文章摘要
本文探讨了人工智能治理需要迈向适应性治理范式的必要性,并提出了“四法并置”的立法路径。背景方面,随着欧盟推出《人工智能法》,全球进入人工智能立法时代,各国采取不同的立法模式。研究目的是论证适应性治理范式在人工智能领域的适用性,并提出具体的立法路径。结论部分指出,通过“四法并置”的立法路径,可以满足敏捷性、协作式与自适应治理的要求,平衡安全与发展,实现人工智能善治的目标。
本站注明稿件来源为其他媒体的文/图等稿件均为转载稿,本站转载出于非商业性的教育和科研之目的,并不意味着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如转载稿涉及版权等问题,请作者速来电或来函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