备案审查的不合宪结论 能否构成一条废止规范|人大纪检学院院长王旭的主张

法学学术前沿 2025-07-03 17:25
文章摘要
本文围绕备案审查制度的规范效力展开研究,探讨其作为中国特色宪法监督制度的法律效力及其作用方式。文章从背景出发,指出备案审查制度体现了中国共产党领导全面依法治国进程中“维护国家法治统一”的政治决断,并创设了以“废止规范”为基础的规范体系。研究目的在于澄清备案审查结果的效力争议,分析其作为废止规范的类型及其跨程序拘束力的表现形式。结论认为,备案审查具有指令式规范、商谈式规范和处理式规范三种形态,其效力具体表现为跨程序处分力、跨程序构成要件效力和跨程序制裁力,这些效力相互作用、相互贯通,共同维护法秩序的统一。文章强调,只有充分认识备案审查的法规范属性,将程序效力作为建构宪法程序法的核心,才能更好地发掘其制度潜力,增强其制度刚性,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备案审查的不合宪结论 能否构成一条废止规范|人大纪检学院院长王旭的主张
本站注明稿件来源为其他媒体的文/图等稿件均为转载稿,本站转载出于非商业性的教育和科研之目的,并不意味着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如转载稿涉及版权等问题,请作者速来电或来函联系。
法学学术前沿
最新文章
热门类别
相关文章
联系我们:info@booksci.cn Book学术提供免费学术资源搜索服务,方便国内外学者检索中英文文献。致力于提供最便捷和优质的服务体验。 Copyright © 2023 布克学术 All rights reserved.
京ICP备2023020795号-1
ghs 京公网安备 11010802042870号
Book学术文献互助
Book学术文献互助群
群 号:604180095
Book学术官方微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