候曼曼|诊疗式人工智能的医疗产品责任认定
上海市法学会 东方法学
2025-05-30 07:30
文章摘要
本文探讨了诊疗式人工智能在医疗领域中的产品责任认定问题。在背景方面,随着人工智能技术在医疗领域的广泛应用,如DeepSeek人工智能大模型和IBM的沃森辅助诊断系统,新兴科技带来的潜在侵权风险需在法律上予以回应。研究目的在于解决诊疗式人工智能致害如何锚定责任体系、责任成立要件如何确定以及责任如何承担等问题。结论指出,诊疗式人工智能不论是否依托有形介质,均属产品责任法中的“产品”,其致害适用医疗产品责任体系更符合矫正正义与分配正义的要求。在责任成立层面,研发者、生产者和销售者违反注意义务的行为可作为产品缺陷的判定因素,因果关系判断应区分风险增加的可能性与实质性。在责任承担层面,专业中间人规则并非当然免除生产者和销售者的责任,医疗机构以及医疗器械的注册人、备案人亦为责任主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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