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往期回顾】陈昊明:《刑法》第17条评注(未成年人刑事责任)

法学家杂志 2025-04-08 10:32
文章摘要
本文围绕《刑法》第17条关于未成年人刑事责任的规定展开讨论。背景方面,文章梳理了我国刑事责任年龄的历史沿革,从1907年《大清新刑律草案》到2020年《刑法修正案(十一)》,展示了最低刑事责任年龄的多次变动。研究目的上,文章旨在探讨未成年人承担刑事责任的具体情形,包括绝对刑事责任年龄、相对刑事责任年龄以及未成年人优待条款等。结论部分指出,已满12周岁不满14周岁之人承担刑事责任需满足特定要件,如犯故意杀人罪或故意伤害罪、手段特别残忍、情节恶劣等,并需经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追诉。此外,文章还讨论了专门矫治教育的决定机关、年龄下限、执行期限及救济措施等问题。
【往期回顾】陈昊明:《刑法》第17条评注(未成年人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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