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逸宁|格式条款合意变更路径的规范构造

上海市法学会 东方法学 2025-03-12 07:30
文章摘要
本文探讨了在长期定型化交易中,格式条款内容的合意变更路径及其规范构造。文章首先提出了格式条款合意变更的特殊性,强调了“概括性合意”构造的重要性,并指出在变更过程中,使用人应履行提示说明义务,相对人的承诺表示应基于《民法典》第140条的解释论基础。文章进一步分析了变更要约的提示说明义务适用范围及履行方式,指出在变更情形下,提示说明义务无例外豁免空间,应采用个别提示说明方法。此外,文章还讨论了相对人承诺表示的多重形态,包括沉默、继续合同行为和“视为同意条款”,并提出了在利益变更时可通过意思实现规则对“沉默即为同意”予以肯定解释。最后,文章总结了合意变更的理论基础与规范适用,强调了在合意构造与内容方面与协议变更及单方变更的理论区分。
吴逸宁|格式条款合意变更路径的规范构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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