姚志伟:生成式人工智能服务提供者在私法上的法律性质

法学学术前沿 2025-02-24 11:13
文章摘要
本文探讨了生成式人工智能服务提供者在私法上的法律性质问题,特别是在侵权诉讼中的责任界定。文章首先分析了现行法律对生成式人工智能服务提供者的定性,指出其在公法上被要求承担内容生产者责任,但在私法上并未明确其法律性质。接着,文章讨论了生成式人工智能服务提供者在私法上定性的困难,认为其难以归入现有的内容服务提供者或技术服务提供者的二元体系。最后,文章提出应超越二元对立,将生成式人工智能服务提供者定性为侵权责任法上的特殊责任主体,并设计专门的免责机制,以平衡权利保护和产业发展。
姚志伟:生成式人工智能服务提供者在私法上的法律性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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