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澜波|论经济法中国家治理国民经济的手段——兼论经济法调整方法

上海市法学会 东方法学 2025-02-21 07:30
文章摘要
本文探讨了国家治理国民经济的手段,特别是经济手段、行政手段和法律手段在经济法中的作用。文章指出,经济手段是自觉影响国民经济运行的方法及其工具,通过立法类型化形成经济法的调整方法,而行政手段则具有目的能动性,可直接介入并作用于国民经济运行。法律手段则不具备与国民经济运行的直接联结点,其本体缺乏影响国民经济运行的方法及其工具。文章强调,经济法调整方法决定和制约着经济法的调整对象,即国家治理、调节国民经济运行所发生的社会关系。最后,文章指出,经济法与行政法在国家治理国民经济领域的分野明确,经济法的主要制度和规范体系由经济法的调整方法与调整对象共同决定。
徐澜波|论经济法中国家治理国民经济的手段——兼论经济法调整方法
本站注明稿件来源为其他媒体的文/图等稿件均为转载稿,本站转载出于非商业性的教育和科研之目的,并不意味着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如转载稿涉及版权等问题,请作者速来电或来函联系。
上海市法学会 东方法学
最新文章
热门类别
相关文章
联系我们:info@booksci.cn Book学术提供免费学术资源搜索服务,方便国内外学者检索中英文文献。致力于提供最便捷和优质的服务体验。 Copyright © 2023 布克学术 All rights reserved.
京ICP备2023020795号-1
ghs 京公网安备 11010802042870号
Book学术文献互助
Book学术文献互助群
群 号:481959085
Book学术官方微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