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勇 程雯暄|数字化转型下个人信息处理目的限制原则优化及刑法适用
上海市法学会 东方法学
2024-12-24 07:30
文章摘要
本文探讨了数字化转型背景下个人信息处理目的限制原则的优化及其在刑法中的适用。文章指出,个人信息处理应遵循目的限制原则,以在保护和使用之间寻求平衡。敏感个人信息应禁止目的外利用,而一般个人信息则适度允许。文章还分析了目的限制原则的内涵、价值功能及实践障碍,并提出了优化方案。在刑法规制方面,文章建议将过度处理个人信息行为纳入刑法规制范围,并合理分配个人信息处理的安全保障义务。总结认为,目的限制原则的优化和刑法规制的完善是实现个人信息保护与利用平衡的关键。
本站注明稿件来源为其他媒体的文/图等稿件均为转载稿,本站转载出于非商业性的教育和科研之目的,并不意味着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如转载稿涉及版权等问题,请作者速来电或来函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