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长兴丨合同履行绿色义务的性质与效力 ——《民法典》第509条第3款释论

现代法学 2024-09-13 14:36
文章摘要
本文探讨了《民法典》第509条第3款规定的合同履行中的绿色义务的性质与效力。文章首先分析了该条款引起的理论争议和实践难题,指出将其解释为倡导性条款或法定义务条款的不同意义。接着,文章从民法绿色原则和立法体系出发,主张明确该条款的法定义务属性,通过限制合同自由实现环保约束。文章进一步讨论了合同履行绿色义务的附随义务属性和不真正义务属性,指出违反该义务可能导致损害赔偿、强制履行等责任,并探讨了在司法裁判中如何结合案情决定采用不同的解释路径。最后,文章提出了落实合同履行绿色义务的实践路径,强调在司法实践中结合具体案情和社会共同价值认定违反该义务的法律效果。
刘长兴丨合同履行绿色义务的性质与效力  ——《民法典》第509条第3款释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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