曾大鹏|《民法典》居住权的三层构造之解释论
上海市法学会 东方法学
2026-01-23 07:30
文章摘要
本文从解释论角度系统分析了《民法典》中居住权的三层法律构造。背景方面,居住权制度源于罗马法,我国《民法典》首次正式设立,但其规定存在结构化但未充分提取公因式的问题。研究目的旨在通过宽松解释立场,完善三层构造的具体细节,以促进规范体系化和内容本土化。结论指出,合同居住权需通过多种解释方法明确主体、客体、权能及消灭事由;遗嘱居住权参照适用空间有限,具有较强的独立性;法定与裁判居住权需类型化与具体化以填补漏洞,从而推动居住权制度在我国的有效适用和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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