许瑞超 | 宪法和一般法律的关系构造
中国法学
2025-12-22 09:00
文章摘要
本文以我国宪法作为“国家的根本法,具有最高的法律效力”这一宣示为逻辑起点,探讨宪法与一般法律的关系构造。背景上,文章基于我国法律体系中宪法与一般法律的二元区分与“宪法为高阶、一般法律为低阶”的双阶结构。研究目的在于厘清二者关系的理论框架,提出宪法兼具“授权—审查规范”与“实体—内容规范”双重属性,进而将关系构造概括为规范效力控制与规范内容确定双重向度。规范效力控制向度对应有效性命题,强调法秩序需以宪法为构成条件,兼具实证性与正确性;规范内容确定向度关联宪法化命题与具体化命题,涉及部门法的合宪性调适及对宪法的分殊化落实。结论指出,宪法并非“全能宪法”,实践中需妥善处理宪法至上性与部门法自主性的关系,以完善以宪法为核心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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