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往期回顾】温世扬:民法总则应如何规定法律行为
法学家杂志
2025-12-12 09:00
文章摘要
本文围绕《民法总则草案》中关于“法律行为”的立法设计展开讨论。背景上,文章回顾了《民法通则》采用“民事法律行为”术语及其“合法性”要件的立法创新,并指出学界晚近对此的广泛批评及《民法总则草案》回归“法律行为”传统定义的趋势。研究目的旨在对草案第六章的具体规定进行评析,提出完善建议。作者主张章名应直接采用“法律行为”这一传统用语,并建议章节结构应为“一般规定”、“意思表示”、“无效和可撤销法律行为”、“附条件和附期限法律行为”。结论部分,文章对草案多条条文进行了细致分析,例如认为第113条缺乏独立规范意义,第114条中的“法律规定”应改为“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第115条关于约束力的表述应调整,并对第118条、第119条等提出了修改意见,旨在使立法更精准、体系更严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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