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治与法律 | 姚岳绒:再论我国个人信息保护的立法模式选择
政治与法律编辑部
2025-08-29 11:00
文章摘要
本文围绕《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信息保护法》的立法模式展开分析,认为该法在形式上采用国家机关与私人组织一体化规范,但实质上仍属私法范畴的单一立法。作者指出,个人信息保护应以宪法基本权利为基础,而非仅限于民事权利,强调基本权利决定民事权利的关系。文章从背景、研究目的和结论角度总结:背景是个人信息保护立法需应对公权力与私权主体的不同规制需求;研究目的是论证分散立法模式的必要性,并呼吁重点规制公权力领域的个人信息处理行为;结论主张我国宜采用分散立法模式,优先构建行政领域的个人信息保护法制,以实现权利与权力的动态平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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