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利明:“法教义学”的名称 内容 方法均有不足,须构建中国自主法释义学体系
法学学术前沿
2025-07-09 17:37
文章摘要
本文探讨了法教义学作为德国法学的独特理论与范式,其发展历程及作为独立学科和方法论的功能。作者王利明指出,法教义学虽对我国法学研究有一定借鉴意义,但其名称具有误导性,内容具有局限性,方法具有封闭性。为克服这些缺陷,作者主张构建中国自主的法释义学体系,强调其应具备自主性、实践性、体系性、开放性和共识性。法释义学不仅服务于司法实践,还能提升立法质量,是我国法学自主知识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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