蔡培如|欧盟人工智能立法:社会评分被禁止了吗?
上海市法学会 东方法学
2025-06-12 07:30
文章摘要
本文探讨了欧盟人工智能立法中关于社会评分的禁止问题。背景是欧盟基于风险分级监管模式,将人工智能系统分为四个风险等级,其中社会评分被认为可能产生不可接受的风险。研究目的是明确欧盟禁止的社会评分的具体情形及其立法意义。结论指出,欧盟通过禁止特定情形下的社会评分,弥补了既有法律框架下以程序性赋权为主的数据法规范模式的不足,为个人提供了实质性保护。立法过程中,受禁止的社会评分范围不断扩大,最终涵盖了任何对个人造成不利对待的评估、分类行为,只要所使用的数据超出了原初场景或不利对待是不公正的或不成比例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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