谢庆彬|抵押权人对抗在后设立居住权的救济路径
上海市法学会 东方法学
2025-04-29 07:30
文章摘要
本文探讨了抵押权与居住权在不动产上的冲突问题,特别是在抵押权设立在前、居住权设立在后的情形下,债权人如何对抗居住权的救济路径。文章从背景、研究目的和结论三个角度进行了总结。背景方面,民法典首次设立居住权,但由于制度规范供给不足,当居住权与其他权利发生冲突时,理论和实践中的争议较大。研究目的方面,文章旨在分析抵押权对抗在后设立居住权的法理基础与救济路径,梳理执行中关于居住权是否影响抵押权实现的审查要点,并提出债权人的风险防范建议。结论方面,文章认为应允许当事人通过正当程序撤销或涤除妨碍在先权利实现的其他物权,以体现“设立在先、次序在先”的基本法理,并为相关司法实践提供参考。
本站注明稿件来源为其他媒体的文/图等稿件均为转载稿,本站转载出于非商业性的教育和科研之目的,并不意味着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如转载稿涉及版权等问题,请作者速来电或来函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