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贻健丨碳中和目标的法律性质及立法进路
现代法学
2025-04-28 09:54
文章摘要
本文探讨了碳中和目标的法律性质及其立法进路。碳中和目标作为应对气候变化的手段性目标,其规范内涵包括源减排和汇清除的行为要求以及源的人为排放和汇的人为清除平衡的结果要求。在国际法层面,碳中和目标在《巴黎协定》中被视为非约束性目标,但通过国家自主贡献可能转化为本国的约束性目标。在国内法中,碳中和目标目前主要体现为有限的行为义务,并具有渐进约束性的特征。文章建议,基于碳中和目标的法律性质,不宜以“碳达峰碳中和”作为整体目标进行立法,也不宜就碳中和目标专门立法,而应通过在生态环境法典下制定气候单行法来实现相关规范的构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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