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治与法律 | 陈幸欢:“自然恢复为主”原则的立法检视与规则完善
政治与法律编辑部
2025-04-21 11:00
文章摘要
本文从立法检视的角度探讨了“自然恢复为主”原则在我国环境治理中的重要性。背景方面,该原则的确立是我国环境治理向度上的深刻变革,强调在尊重自然规律的前提下,以生态系统的自我调节为主,辅之以必要的人工修复措施。研究目的方面,文章分析了当前立法中最低干预理念缺失、生态利益与经济利益相协调理念不显等问题,并提出了相应的规则完善建议。结论部分,作者建议将“自然恢复为主”确立为《生态环境法典》的基本原则,并基于最低干预理念、生态利益与经济利益相协调理念,构建自然恢复规则、分级分类保护规则等核心规则,以及分区管控规则、公众参与规则等配套规则,从而构建完整的规则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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