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彬喆丨抽象危险犯反证的理论证成

现代法学 2024-11-11 16:21
文章摘要
在抽象危险犯立法日益增多的背景下,研究抽象危险犯能否反证具有重要意义。文章探讨了抽象危险犯的本质,认为其是结果犯,实施构成要件行为仅推定产生抽象危险结果。文章提出,除一般产生危险的情形外,存在例外无危险的情形,此时应当允许反证出罪以合理限制处罚范围。反证既不违反疑罪从无原则,也不会将抽象危险犯异化为具体危险犯。文章还讨论了反证的适用方案,包括反证适用于所有抽象危险犯,反证的素材、对象、时点、标准,以及“但书”条款不是反证的适用依据。
徐彬喆丨抽象危险犯反证的理论证成
本站注明稿件来源为其他媒体的文/图等稿件均为转载稿,本站转载出于非商业性的教育和科研之目的,并不意味着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如转载稿涉及版权等问题,请作者速来电或来函联系。
现代法学
最新文章
热门类别
相关文章
联系我们:info@booksci.cn Book学术提供免费学术资源搜索服务,方便国内外学者检索中英文文献。致力于提供最便捷和优质的服务体验。 Copyright © 2023 布克学术 All rights reserved.
京ICP备2023020795号-1
ghs 京公网安备 11010802042870号
Book学术文献互助
Book学术文献互助群
群 号:481959085
Book学术官方微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