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思静 | 电商平台经营者民事责任设置基础:逻辑构成与利益平衡
法学论坛
2024-09-14 09:20
文章摘要
随着电商平台功能与经营模式的变化,需要重新界定平台经营者的法律地位与民事责任。文章探讨了电商平台经营者的责任演进、立法目的与责任适当性,分析了平台经营者“应当知道”与未采取必要措施承担连带责任的确立与分歧,以及《电子商务法》第38条第2款“相应的责任”的多元论解释适用。文章还讨论了域外电商平台经营者角色转变与责任强化趋势,并对我国电商平台经营者责任解释的借鉴作用进行了分析。结论指出,平台经营者“应当知道”平台内经营者侵权行为且“未采取必要措施”,应构成按份责任而不是连带责任。对消费者生命健康造成损害的,平台经营者未对平台内经营者资质资格尽审核义务,应与平台内经营者一起承担连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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