吕炳斌:受控的自我规制 | 数字守门人治理新方法论
法学学术前沿
2026-07-22 18:04
文章摘要
背景:随着数字平台演变为掌握关键基础设施和流量分发的数字守门人,传统法律的事后救济模式难以应对其权力扩张。欧盟《数字市场法》尝试通过事先身份认定和行为清单实施命令控制型监管,但在实践中暴露出本体论错位、行为清单僵化、形式主义合规及监管者与被监管者认知差距等问题。研究目的:本文旨在反思欧盟模式的法理缺陷,引入反身法理论,提出“受控的自我规制”作为数字守门人治理的新范式,并基于中国本土制度资源(如平台主体责任、独立监督机构、算法备案等),构建一套适合我国数字生态的治理体系。结论:中国不应简单移植欧盟的刚性监管模式,而应确立守门人自治优先与国家后设监管兜底的辩证理念,推动从行为清单向元规则框架转型,通过嵌入首席合规官、实质化独立监督机构、分级算法审计、监管沙盒及多元社会监督,形成全周期动态监管闭环。“受控的自我规制”为数字守门人的有效治理提供了持续的方法论支撑。
本站注明稿件来源为其他媒体的文/图等稿件均为转载稿,本站转载出于非商业性的教育和科研之目的,并不意味着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如转载稿涉及版权等问题,请作者速来电或来函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