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诉法第四轮修改|陈卫东:行刑衔接程序机制的制度障碍及其破解
法学学术前沿
2026-07-09 12:00
文章摘要
本文以刑诉法第四次修改为契机,探讨行刑衔接程序机制的制度障碍与破解路径。背景方面,我国犯罪结构向轻罪时代变迁、治理理念从“治罪”转向“治理”、数字技术快速发展,共同催生了行刑衔接程序的扩张需求、功能调整与方式变革。研究目的在于系统梳理现行行刑衔接程序机制在案件移送、证据转化、职权配置和检察监督四方面存在的障碍。结论指出,需从立法层面健全行刑衔接程序规范体系,具体包括:畅通行刑双向案件移送标准与规则,明确勘验笔录、现场笔录和鉴定意见等证据的转化范围,以行刑配合模式为原则规范行政权与司法权的边界,并通过强制移送立案制度、拓展反向衔接监督范围及数字检察应用强化检察监督效能。同时,应借刑诉法修改之际,丰富程序分流工具、激活既有程序制度,为轻罪治理和双向衔接提供充分程序供给。
本站注明稿件来源为其他媒体的文/图等稿件均为转载稿,本站转载出于非商业性的教育和科研之目的,并不意味着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如转载稿涉及版权等问题,请作者速来电或来函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