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裁判如何实现三效果的统一|资深大法官的实操方案

法学学术前沿 2026-07-10 17:46
文章摘要
本文由上海高级人民法院黄祥青撰写,探讨了刑事裁判中法律效果、社会效果与政治效果有机统一的问题。背景方面,司法裁判应追求三效果统一,但实践中常出现脱节,主要表现为机械裁判、情理法失调裁判和法秩序失衡裁判三种类型。研究目的在于剖析问题成因,探索可操作的规制路径与实操方案。结论指出,机械裁判源于对法条字面含义的局限理解和缺乏对刑事处罚事实根据的深入解释;情理法失调裁判要求法官提升社会阅历与责任感,深入群众、贴近民心;法秩序失衡裁判强调刑事、民事等审判应保持统一协调,避免各自为政。文章通过盗窃罪解释、南京彭宇案、陈某某走私案、刑民交叉案件等实例,阐述了如何通过实质解释、情理融入和整体协调来实现三效果统一。最后,文章提出了非常裁判的实操要领,包括以法律为基础、基于查证事实、考虑被害人感受、形成集体意见和公开心证等,为刑事裁判效果评估与把握提供了具体指导。
刑事裁判如何实现三效果的统一|资深大法官的实操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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