域外经典:法律权利与法律权力的结构性区分 | 唐铭泽译
法学学术前沿
2026-06-16 18:28
文章摘要
本文探讨法律权利与法律权力的结构性区分。背景上,传统罗马-日耳曼法律理论将法律权利视为受法律保护的意志力,而法律权力仅被视为派生概念。研究目的在于通过规范主义和道义逻辑的发展,论证法律权力相对于法律权利的独立性。结论上,文章区分了授权规范与行为规范,提出法律权力源于授权规范,赋予主体创设或改变法律关系的能力,而法律权利源于许可性规范,对应道义自由。由此衍生出六种基本法律地位:法律权利、法律义务、法律权力、法律责任、法律豁免和法律无能力。这些基本地位可组合成复合法律地位,如形成权、权力型权利和绝对权,在实际法律体系中发挥重要作用。文章强调,法律权利与法律权力在分析层面相互独立,但复合法律权利往往包含法律权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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