赵苡含|论数据资源持有权的法律配置
上海市法学会 东方法学
2026-02-03 07:30
文章摘要
本文探讨了数据资源持有权的法律配置问题。背景方面,随着数据成为关键生产要素,构建清晰的数据产权制度是实现其市场化配置的前提。研究目的旨在分析“数据二十条”提出的数据产权分置框架下,数据资源持有权的法律属性、行使机制与限制,以平衡激励生产与促进流通。结论指出,数据资源持有权是一种具有“有限排他性”的基础性权利,其法律配置需从静态控制与动态流通两个维度构建行使与保护规则,同时施加必要限制以防止数据垄断,从而在保障持有者权益的基础上,最大化释放数据要素价值,赋能数字经济发展。
本站注明稿件来源为其他媒体的文/图等稿件均为转载稿,本站转载出于非商业性的教育和科研之目的,并不意味着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如转载稿涉及版权等问题,请作者速来电或来函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