程迈|数字时代“人”之法学概念的调整

上海市法学会 东方法学 2026-01-30 07:30
文章摘要
本文探讨了数字时代对传统法学中“有尊严的理性人”概念的冲击与调整。背景上,传统法学基于启蒙运动和资产阶级革命,将人定义为具有尊严和理性的主体,国家的主要任务是保障人的理性实践。研究目的旨在分析数字技术如何削弱个人自治空间、动摇人与国家的二元结构,并挑战人类对科技理性的垄断,从而揭示传统人的概念解释力不足的问题。结论提出,为适应数字时代,应放弃人类中心主义技术观,促进人与技术系统的和谐共生;接纳如“电子人”等新社会关系以扩展人的概念外延;并从侧重科技理性转向更重视情感理性,发展关注情感需求的数字时代人权体系,使“有尊严的理性人”概念在新时代焕发新的生命力。
程迈|数字时代“人”之法学概念的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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