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建刚:数据训练的著作权法分析
法学论坛
2025-03-26 09:00
文章摘要
本文从著作权法的角度分析了数据训练行为的法律定性。背景方面,随着生成式人工智能的快速发展,利用他人作品进行数据训练是否构成侵权成为亟待解决的问题。研究目的上,文章旨在探讨数据训练是否属于著作权法意义上的作品使用行为,以及是否需要通过合理使用制度进行规制。结论部分指出,数据训练本质上是对作品的非表达性使用,仅利用作品的思想而非表达,因此并未落入著作权法的保护范围,不构成侵权行为。文章还分析了合理使用制度在数据训练问题上的局限性,并提出了区分表达性使用和非表达性使用的理论框架,为数据训练的正当性提供了法律依据。
本站注明稿件来源为其他媒体的文/图等稿件均为转载稿,本站转载出于非商业性的教育和科研之目的,并不意味着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如转载稿涉及版权等问题,请作者速来电或来函联系。